一
早些時候,我發了篇小文章,勸大家別老講自己是納稅人,惹來一些爭論。有人聲討,也有人贊成。
一位支持者是在機關里做事的朋友。他說:「我最煩別人講他們是納稅人,是他們養著我們,我們得好好為他們服務。我也交稅,我也是納稅人。我跟他們只是分工不同,不欠他們一分錢!」
二
我和學生做的實驗表明,在屏幕上讀文章看得快,但理解會差一些。
好些讀者似乎沒搞清我的短文在說什麼。那篇文章講,政府不但靠稅收養著,還靠從礦山、河流、森林和國有企業之類公共資源得到的非稅收入。這些公共資源屬於全體人民,所以,即使公民不交稅,也在經濟上支持了政府。政府要為人民服務,不但因為它用的是人民的錢,更重要的是因為它的權力是人民給的。由於這個原因,只要是公民,不管有沒有交稅,都應該得到國家的保護和幫助。
一位讀者在拙作下面留言:「地方收入一半屬於房地產及其相關產業,那麼房地產的收入哪來的?」
實行「分稅制」以後,地方財政的確很依賴房地產。地方財政在這個方面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讓金和營業稅、印花稅、城建稅、企業所得稅等等,大概占房價的五到七成。營業稅之類當然是稅,而土地出讓金是非稅收入。
一些人說,納稅人有權知道稅款用到哪裡去了。因為上面講的理由,合適的講法應該是,任何公民都可以要求了解公共資金的使用情況。政府在人民代表大會上作財政報告,就是跟公民講上一年和下一年怎麼花錢。
前面那位朋友提的問題好像挺古怪:他既是拿政府工資的公職人員,又是納稅人。其實情況並不複雜。因為他是公職人員,他的職務收入來自人民提供的公共資金。
在正常情況下,這些資金就是政府用的,不能交給政府以外的其他納稅人或私立機構。經常有人跟我講,現在私立學校的生存很艱難,政府應該資助它們。我說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如果政府資助了某些私立學校,跟它們競爭的私立學校就處於不利地位。私人企業和民間組織也是這樣。要是公共資金支持了一個公司,跟它競爭的公司就有理由抱怨不公平。
人民賦予政府權力,使它可以管理公共事務,還提供了維護政府工作的資金,他們當然可以要求公職人員提供應有的服務。這不是欠了錢的事,而是公職人員這個社會分工的特性。如果受不了這樣的要求,真覺得很煩,那就應該選擇別的職業。
我是公立學校的老師,心裡很清楚:因為人民需要教育服務,所以政府用公共資金建立學校,聘用我們。提供符合專業標準的服務,這是老師的分內事。如果老師的課講得不好,就該受批評。「恩師」是沿襲傳統的客氣話。除非提供的分外的幫助,老師於學生無恩。有人說這樣講太「冷血」,我看他是在煽情。
這是問題的一半。另外一半:公職人員自己也需要政府的保護和幫助。他沒準會碰到小偷和強盜,他的車也得走馬路。所以,公職人員跟其他公民一樣要交稅,讓政府修建公共設施,管理公共事務。
於是,我們看到,公職人員和其他百姓是兩種不同的納稅人。跟其他百姓不同,公職人員的職務收入來自公共資金,他們的職業就是為公眾服務,所以他們要受百姓的監督,要聽百姓的建議。

三
早幾年,一些百姓批評某個城市的建設工程。有位先生痛恨小民無知:那個項目花的錢分攤到每個市民頭上只有幾十塊,納稅人憑什麼叫喊?另外有人說,納稅人沒啥了不起。一個人能交多少稅?跟公共開支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富可敵國」是文人的誇張,任何人的財富都比不過政府。但公共資金是彙集了一個個百姓的稅款和屬於全體人民的其他資源。一滴水跟大海沒法相比。可是,如果沒有任何水滴,大海就什麼都不是。更要緊的是,公民權跟交稅無關。任何公民都可以對公共事務提出建議。所以我勸大家別老說自己的納稅人。公民對國家的支持,比納稅多得多。
有人說,我交稅了,應該享受公共服務。一篇文章講,這是邏輯錯誤。正確的思路應該是:你先享受了公共服務,所以要納稅。一個人剛出生,還不能交稅,就在醫院享受公共服務了。
我想了很久,怎麼也沒法搞通這種先欠賬后還錢的邏輯。如果沒有人民的錢,國家第一次公共服務的開支是從哪來的?政府服務用的是稅款和其他公共資金,那都是人民的財富。假設一個孩子的出生完全靠公共福利。公共土地和森林、礦山等等都屬於人民。那個孩子一出世,他就是個小公民,就是那些公共資源的擁有者之一,國家的公共資金里就有他的一份。如果他在醫院裡還用了稅款,那也是孩子的爹媽和其他公民的貢獻。
能量守恆,無極生不出太極,公共資金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政府用的都是人民的錢。
(本文原標題:《兩種不同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