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9/11時代:為了「安全」我們願意放棄多少「自由」

2015年11月的巴黎恐怖襲擊造成130人遇難,其中一名遇難者的丈夫在悲劇發生后寫了一封「給恐怖分子」的公開信。信中說,「不,我不會回贈你你想要的仇恨。…… 你想要我害怕,想讓我不再信任我的國民,想讓我犧牲自由以獲得安全。你輸了。」

這位丈夫也許有勇氣以這樣的信念度過餘生,並且如他承諾的那樣,把一歲半的兒子在「快樂與自由」中撫養成人,但對於整個國家、乃至整個西方社會而言,「犧牲自由以獲得安全」是一條更加誘惑人的道路。全球反恐戰爭的序幕開啟以來,諸如「言論自由」、「信息自由」、和「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這些經典理論中自由民主的基石,其含義和範圍已經在國家安全的名義下被悄然改變。

當例外成為常態

義大利政治哲學家喬治・阿甘本在《例外狀態》一書中,沿襲德國保守主義法學家卡爾・施米特的理路,將主權定義為「能夠決定例外狀態的權力」。在例外或緊急狀態下,主權既在法律秩序之外又在秩序之內。之外,是因為個人權利和民主程序在緊急狀態下可以被擱置;之內,是因為「主權有權力決定緊急狀態並將自己置於法律之上」本身是現代國家秩序的一部分。施米特以這種理論為第三帝國的極權體制背書,但阿甘本重新詮釋這個概念卻是為了批判當代民主體制的極權傾向。

他認為,在安全化(指將一個議題歸結為安全問題的過程)的整體語境之下,「緊急狀態」已經從一種例外措施變成了一種常規的治理術。換句話說,在沒有明確時間和空間界限、甚至沒有明確敵人的反恐戰爭中,每個人都可以被監視,每句話都可能被審查,例外成為常態。

關塔那摩灣與橙色連體服

除了例外狀態,阿甘本還提出了例外空間的概念。從納粹集中營到難民遣返營,例外空間也是既在法律秩序之外又在秩序之內的存在。之外,是因為在這樣的空間內,所有的政治和公民權利被剝奪;之內,是因為建立例外空間本身是主權權力的產物。在這個時代,沒有什麼比位於古巴關塔那摩灣的美軍監獄更能展示例外空間的內涵了。

2002年,小布希政府在關塔那摩灣的美軍基地設置這座監獄,正是因為監獄位於美國司法管轄權之外,理論上說囚犯無法擁有如關押在美國領土上會享有的憲法權利,比如向美國法院申訴和要求人身保護令的權利。自設立以來,監獄被用來無限期囚禁和審訊未經司法審判的疑似「敵方戰鬥人員」。說「疑似」,是因為早期未設置法庭,亦未對外公開信息。後來設置了「戰鬥人員身份審查法庭」,許多被證明無罪或缺乏足夠證據定罪的囚犯仍然被長期關押。

設立關塔那摩11年後的2013年,當初負責督辦建造監獄設施的前海軍少將Michael Lehnert回憶說,「我們當時設置這座監獄是因為我們當時太憤怒,太害怕。我們以為這些囚犯能給我們珍貴的情報信息。但即使在最開始的那段時間,我也越來越確信,這些人根本不該被送來。他們幾乎沒有任何情報價值,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和戰爭犯罪有關聯。我們國家最臭名昭著的監獄,是一座最開始就不該設立的監獄。」

針對這座法外之地的「人間煉獄」,十幾年來國內外的司法挑戰與政治抗議從來未曾中斷。2004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認為美國在關塔那摩灣擁有司法管轄權,因此囚犯有權申訴。其後國防部設立了戰鬥人員身份審查法庭(CSRT)作為回應。2006年,最高法院判決CSRT違反《日內瓦公約》。國會又針鋒相對地通過了《2006年軍事委員會法》,授權CSRT進行審判,並且明確剝奪了囚犯向美國法院請求人身保護令的權利。2008年,最高法院認為該條文違憲。在國際上,歐洲人權法院在一系列案例中判定關塔那摩的非法拘押和虐囚違反《歐洲人權公約》,因此,如果締約國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嫌疑犯移交美國相關情報機構,同樣構成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后9/11時代:為了「安全」我們願意放棄多少「自由」在白宮前身穿橙色連體服抗議關塔那摩監獄的活動者

就算我們對這些法律和人權方面的爭議毫無興趣,也不能不注意到關於關塔那摩最大的一個諷刺是:這個號稱用來對抗恐怖分子的機器成了恐怖分子最有力的宣傳武器。美軍給關塔那摩囚犯穿的橙色連體服成了殘酷與羞辱的代名詞,以至於ISIS後來每每以砍頭的方式「處決」時,也都給被害者穿上這件醒目的囚衣。基地組織和ISIS的官方宣傳雜誌里總是一遍遍提起關塔那摩,告訴他們想要蠱惑的心靈:「這就是美國和西方的真正面孔」。就連一手創建了關塔那摩的小布希也在回憶錄里說,「它已經成了我們敵人的宣傳工具,我們同盟的離心因素」。

如果為了擊敗敵人而變成敵人,那麼贏得戰爭的人,很難說是誰。

全球監控與告密者

或許對很多人來說,在關塔那摩灣被剝奪人權、遭受酷刑的只是「外國人」,「敵人」和「疑似恐怖分子」,「活該被虐待」(至少現任美國總統是這麼想的)。但全球監控和重新定義的言論自由影響的就不只是「敵人」,而是每一個公民,每一個「我們」。

2013年6月,當時的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外包員工愛德華・斯諾登向英國的《衛報》和美國的《華盛頓》郵報曝光了稜鏡計劃(PRISM),一石激起千層浪。通過與諸如Google和Facebook等大型互聯網公司合作,稜鏡計劃使得NSA可以監聽任何在美國以外使用相關互聯網服務的用戶,或是任何與國外人士有任何形式的通信的美國公民。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在稜鏡公開后的聲明所說,這意味著NSA現在可以「直接訪問美國人數字生活的每個角落」。

后9/11時代:為了「安全」我們願意放棄多少「自由」

斯諾登並不是唯一的告密者。其他著名的吹哨人還有向維基解密公開戰爭機密文件的切爾西・曼寧和曝光Trailblazer計劃的前NSA高層托馬斯・德雷克(Thomas Drake)。值得一提的時,這些人都被控間諜罪,儘管沒有什麼證據顯示他們為外國政府服務。「間諜」和「通敵」,是任何政府機密被泄露時最好用的指控,即使這些機密關係到重大的公共利益。斯諾登先後在香港和俄羅斯避難,而針對德雷克的指控在2011年被撤銷,同年他獲得了講述真相獎「Ridenhour Prize for Truth-Telling」。這個獎所紀念的,是最先曝光越南戰爭中的美軍罪行馬萊村大屠殺的士兵Ronald Ridenhour。

有人叫他英雄,有人叫他叛徒。無論如何,斯諾登曝光稜鏡計劃間接促成了美國所謂的監控改革。對個人通訊和網路數據進行監聽,背後的法律依據是2008年修訂的《外國情報監控法案》和2001年的《愛國者法案》(Patriot Act),後者的全稱是「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直譯為「通過使用適當之手段來阻止或避免恐怖主義以團結並強化美國的法律」。

《愛國者法案》於2015年失效,取而代之的是2017年通過的《自由法案》(Freedom Act),全稱也很長,「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Fulfilling Rights and Ending Eavesdropping, Dragnet-collection and Online Monitoring Act」,直譯為「通過完善權利與結束竊聽、警網搜索和網路監視以團結並強化美國的法律」。

從「愛國」到「自由」,想出這些標題的人也是頗有才能,首字母縮寫都能配合得天衣無縫。

言論自由的「新常態」

在反恐和安全至上的時代,被重新定義的不只是隱私權和知情權,還有言論自由。澳大利亞政治學家Katharine Gelber在近作《9/11之後的言論自由》一書中追溯了英國、澳大利亞和美國在後9/11時代的立法變化,發現在這三個國家,對於「有罪言論」的定義都大大擴展了。可能構成犯罪的不再只是明確煽動恐怖主義行為的言論,而是任何有可能與恐怖主義有非直接聯繫的言論行為。

因言獲罪不再只是關於你說了什麼,還可能是因為你說話的方式,以某種形式被聽者理解為一種「鼓勵「。比如,英國2006年修改的《恐怖主義法案》中將「鼓勵恐怖主義」的言論定義為,「可能會被理解為一種直接或間接鼓勵他人從事恐怖主義行為的言論,不管是故意還是因為魯莽」。Gelber認為,這些立法上的變化對我們對基本自由的理解有深遠的影響。

關於新聞自由的共識也在發生改變。2013年,印第安納大學對一千多名美國記者做了問卷調查,發現記者中贊同使用未經授權的保密政府信息的比例從1992年的81.8%下降到了57.7%。也就是說,有大約40%的人不會發布斯諾登泄密的內容。2004年,《紐約時報》的記者James Risen 和 Eric Lichtblau 發現並報道了小布希當時的非法監聽項目,但報社將稿件雪藏了15個月,直到小布希再次當選之後才發稿,因為報社主管被有關部門告知:「如果你們發這個新聞,就等於幫助恐怖分子」。

2013年,紀錄片導演勞拉・柏翠絲為了拍攝關於斯諾登的紀錄片《第四公民》和政府監聽系統、美國海關以及FBI人員鬥智斗勇,還利用了若干自由軟體和安保工具的協助最終完成製作。這部電影獲得了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會頒發的第87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紀錄片。

為了安全你願意放棄多少自由,是否該為了生存而放棄生存的意義,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答案。在民主社會,比答案更重要的,是不斷挑戰答案的唯一性,讓回答問題的渠道永遠開放。

相關閱讀

Agamben, G. (2010). State of except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Neal, A. W. (2010). Exception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counter-terrorism: Liberty, security, and the War on Terror. London: Routledge.

Katharine, G. (2016). Free Speech After 9/11.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Van Buren, P. (2014). What we』ve lost since 9/11. Huffington Post, 17 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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