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又傳重大利好信號 投資者投資A股現金分紅更有保障

摘要:作者莫開偉系中國不良資產行業聯近日,據媒體從證監會獲悉,證監會下一步將繼續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相關監管規則,強化現金分紅的約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對有能力分紅而長期沒有分紅的「鐵公雞」

作者莫開偉系中國不良資產行業聯

近日,據媒體從證監會獲悉,證監會下一步將繼續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相關監管規則,強化現金分紅的約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對有能力分紅而長期沒有分紅的「鐵公雞」嚴格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3月27日《中國證券報》)。

證監會又傳重大利好信號 投資者投資A股現金分紅更有保障

目前,廣大投資者對A股市場分紅機制詬病依然不少,主要表現在分紅法律約束機制不健全,對投資者利益缺乏有效保護。比如我國《公司法》第4條明確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的權利;但是如何保障這種權利的實現,缺乏有效的法律規定;

如此,導致監管部門難以形成促使公司分紅的有效機制,致使上市公司中仍然存在著分紅不平衡、分配方式不合理等問題,一些上市公司在履行現金分紅承諾上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對這些問題缺乏有效監管措施,更使一些「鐵公雞」相當任性,一直「逍遙法外」。

在這樣一種分紅機制或環境之下,儘管監管部門發布和實施了一系列鼓勵上市公司分紅政策,監管部分加大了分紅監管力度,分紅水平逐步改善,分紅總額持續增加。如據資料,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家數佔比從2008年的53.21%提高至2016年的75.87%,現金分紅比例從2008年的33.73%提高至2016年的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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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市公司透明、持續、穩定的分紅機制依然需要完善,分紅公司佔比、分紅凈利潤佔比、股息率、分紅持續性和集中度等指標與成熟市場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比如2014-2016年,A股年均現金分紅金額占凈利潤33.34%,與美國的62.5%、德國的59.1%、法國57%等境外成熟市場存在較大差距;股息率方面,2016年A股上市公司股息率為2.55%,低於法國的3.69%、德國的3.18%、英國的5.55%等成熟市場。

正因為A股上市公司分紅存在上述問題,使國內廣大民眾對將個別公司「鐵公雞」問題泛化成為市場問題,對A股穩健發展及推動投資形成價值投資理念,都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可見,進一步完善A股現金分紅成了強化資本市場監管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尋找上市公司與投資者利益平衡點的現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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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證監會擬完善的A股現金分紅規則將重點突出三方面內容:一是引導投資者對A股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正確觀念,形成現金分紅正確輿論導向;啟發投資者對現金分紅比率背後的公司目的分析,培養投資者樹立長遠受益目光。

二是區分業務穩定成熟型發展上市公司與業務高速成長型公司,處理好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關係,制訂有所區別的分紅政策,避免「一刀切」造成誤傷高增長性公司的發展,或者因為高速長成公司分紅透支影響投資者未來長久可持續的投資回報。

三是加大監管力度,通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加強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信息披露、培養長期資金和機構投資者等措施,提高投資者監督能力,通過監管分紅行為來引導公司價值的提升和投資者保護的落實;逐步發展到市場監管,通過經過投資者充分教育和形成有效判斷力的市場來監督和規範上市公司的分紅行為,防止不良機構藉助年度分紅之際通過炒作送紅股等方式來誤導市場和掠奪中小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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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發揮證券交易所、中小投服中心等的作用,遏制「鐵公雞」,將「分紅」事宜強制納入公司章程,規定如分紅政策、分紅表決制度、分紅契約設計等內容,切實提高對廣大中小投資者的保護,進一步增強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賴,推動上市公司分紅良性機制形成。

很顯然,若將上述現金分紅規則完善到位,無疑將推動我國A股上市公司科學分紅機制的構建,它將切實發揮多重作用:一則,能有效提高公眾對A股上市公司分紅的全面衡量能力和客觀理性評價能力,對處於不同成長時期、不同類型上市公司不同的分紅標準持寬容心態,既有利於培育投資者價值投資理念形成,也可為A股上市公司生存發展提供良好社會環境。

二則,能使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充分樹立良好經營發展目標,積極處理好企業可持續發展與投資者長期投資回報之間的關係,不讓分紅成為壓力和負擔,更不讓分紅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發展和實現長遠經營目標,讓A股上市公司丟下「思想包袱」和「經濟包袱」,輕裝上陣,加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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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則,提高對「不規範」和不履行義務A股上市公司的法制約束力和威懾力,增強監管當局及公眾對A股上市公司的監督能力,形成全社會嚴監管態勢,推動上市公司認真履行好分紅職責,將投資者利益保護置於企業發展的重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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