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摘要:3月22日黃子韜發了一條微博為即將於4月份開播的真人秀《創造101》宣傳。但是圖中用了某攝影師拍攝的8張沒有水印的星空圖,知道侵權后黃子韜第一時間發微博道歉,但幾分鐘后將微博刪掉,然後將微博重新編輯,

3月22日黃子韜發了一條微博為即將於4月份開播的真人秀《創造101》宣傳。

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但是圖中用了某攝影師拍攝的8張沒有水印的星空圖,知道侵權后黃子韜第一時間發微博道歉,但幾分鐘后將微博刪掉,然後將微博重新編輯,將侵權的照片做了替換。

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但攝影師並不滿意,她發了一篇「黃子韜,親你尊重版權!」的長文,同時表示已經委託律師,要和黃子韜法庭見。

事情發生后迅速發酵,網友也開始站隊,雙方的態度基本上是這樣的:

站在黃子韜一邊的認為,黃子韜第一時間道歉,之後又把圖刪掉,已經意識到了錯誤,攝影師應該原諒,這樣不依不饒的,顯然是碰瓷、蹭熱度,想從黃子韜身上撈一把。甚至有粉絲去攝影師微博下評論說「不接受道歉,就是圖他的錢唄,那簡單,他 又不缺錢,你出價吧,加個微信,海浪每個人給你一塊錢紅包,你這輩子都不用奮鬥了,好好拍照,共享大家用,有才用到正道上。」

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站在攝影師一邊的認為,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有版權的作品就是盜用,道歉和賠償都在情理之中,黃子韜的道歉和補救方式明顯沒有誠意。不能因為是名人、粉絲多就可以沒有誠意的道歉。

其實這件事情一點也不複雜,是非也很明顯,能產生兩個陣營,主要原因是大家的立場不同。需要明確的是,黃子韜錯了,並且錯的很徹底,同時補救的措施也不好,攝影師應該維權,並且一定會得到滿意的結果。

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有一部分網友做換位思考,認為這次侵權的是黃子韜,如果是一個普通人呢?可能都不會被發現,或者即便發現了,攝影師也懶得去維權。這種說法沒錯,如果是個普通人攝影師很可能不會管,那是因為普通人發出來沒這麼大的影響力,侵權的結果也不會這麼大。而身為明星,本身是公眾人物,本來就需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感,要時時謹言慎行,《蜘蛛俠》里有句話是「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其實用在這裡很合適,你總不能在演影視、上節目、做代言拿高額收益的時候,把自己當成明星,到了侵權、打官司的時候就說自己是普通人吧?作為明星,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結果。

所以,攝影師維權理所當然、理直氣壯,不管是不是出於本意,黃子韜用了沒有版權的圖片本身就已經錯了,因為造成了侵權的事實,進一步說,當你接過朋友發過來的無水印圖片時,難道就沒有想過版權的問題嗎?作為一個歌手,有人扔過來一首版權不清晰的歌讓你唱,你是不是會追查一下版權歸屬?其實一首歌和一張照片從版權的角度來說並沒有區別,只不過多數人都覺得一張照片而已,不那麼在意罷了,但這種對版權的淡漠也是錯的。

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其次,發現侵權馬上刪掉,是不是就不構成侵權了?答案明顯是否定的,從黃子韜發布微博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構成了侵權的事實,雖然後來刪掉,但已經造成了侵權的結果,微博發布之後有多少瀏覽、多少轉發?另外,有些網友認為這條微博不是出於盈利目的,那黃子韜上節目沒收酬勞嗎?這是一條宣傳《創造101》的微博,難道沒有商業屬性?

另外,黃子韜的道歉顯然缺乏誠意。發現自己侵權,就應該真誠道歉,而不是發一條微博,5分鐘后刪掉,然後把侵權微博的圖片也替換掉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這不是正確道歉的方法,就算不把微博置頂,至少也不應該刪掉。其實換位思考一下,攝影師不見得就一定要圖錢,但自己的勞動成果被肆意侵害,並且對方的道歉缺乏誠意,換誰都不會這樣不了了之吧?並且,即便是攝影師碰瓷、蹭熱度又怎樣,你可以從道德層面上做評價,但與理與法,攝影師沒錯,過錯方是黃子韜。

其實細想一下,黃子韜先發道歉微博,之後又刪除、並替換原微博圖片,應該是公關團隊給出的方案,反正攝影師已經起訴了,那就走法律途徑吧!這正應了那句話「成年人眼裡沒有對錯,只有利益」,反正要打官司,那就沒必要先道歉了。直至目前,黃子韜也沒有再去和攝影師進一步溝通,也沒有再在公開場合道歉,這個結果讓人心寒,其實稍微理智一點的粉絲都應該覺得失望,畢竟自己做錯了事情,難道不應該有誠意的道歉嗎?

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黃子韜侵權為何刪道歉微博?答案讓人心寒,攝影師維權艱難

其實侵權的事情在娛樂圈屢見不鮮,林志穎因為用了網友P過的某攝影師光頭照,最後法院判決道歉微博置頂72小時,並賠償34萬;薛之謙的專輯封面也涉嫌抄襲別人的作品,但最後不了了之。侵權案例這麼多,其實並不是版權意識淡薄,平時留意明星們的微博,會發現隱性宣傳的logo、品牌標識都很注意遮擋、擦除,如果某個商演用了沒有授權的歌曲可以試試看,絕對會被明星的律師團隊維權,根本原因還是侵權的成本太低,輕則不了了之,嚴重一點的道個歉,最多像林志穎那樣,打官司之後道個歉,賠點錢,對於明星來說不痛不癢,但對於被侵權的一方,勢單力薄,打官司耗時很長,很多人根本就拖不起。

所以,黃子韜侵權這事兒雖是個案,但對規範整個娛樂行業,增強大家的版權意識其實很有意義,希望攝影師能堅持住維權,該道歉道歉、該賠錢賠錢,這樣大家才會更加重視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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