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證監會官員表示要「把好企業留在國內上市」。而在隨後召開的證監會系統2018年工作會議上,證監會表示,要解決BATJ不能在A股上市的問題,改革發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必要時通過授權的方式解決制度桎梏。
就在管理層對「好企業」、「新經濟」的呼喚聲中,富士康股份貌似披著「好企業」、「新經濟」的外衣向A股市場走來。2月1日富士康股份報送IPO招股說明書申報稿,2月9日證監會便發布反饋意見,富士康的A股上市計劃正在加速。
富士康擬在上交所上市的消息一經披露即在市場上產生巨大的反響。畢竟富士康是一家全球知名企業,是全球最大的「代工」工廠。同時, 康士富股份的預披露材料稱:「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出具之日,公司持續經營時間未滿3年,公司已就前述情形向有權部門申請豁免。」如此一來,富士康A股上市的消息自然令人關注。
富士康選擇A股上市,落戶上交所,這對於A股市場尤其是上交所來說是一件好事,它至少表明在與全球同行的競爭中,A股市場與上交所是有一定競爭力的,這也有利於增加A股市場對優秀企業的吸引力。此舉對於A股市場尤其是上交所的做大做強具有積極意義。
不過,富士康要不要以「新經濟」的面目出現在A股市場面前,這是值得商榷的。這一次,富士康現身A股市場的時機有些敏感,正是在管理層對新經濟伸出橄欖枝的時候。富士康的到來,彷彿是踏著管理層迎接新經濟的春風,很容易讓人把富士康與新經濟聯繫在一起,而且富士康在公司名稱中特意加上「工業互聯網」幾個字,也有將公司向「新經濟」靠攏之意。正因為有了「新經濟」的外衣,所以富士康毅然決然地向有權部門提出「申請豁免」事項。

就富士康的發展狀況與影響力,在符合A股上市條件的情況下,富士康要不要以「新經濟」的面目A股上市,這其實是不重要的事情。不過,既然富士康這樣做了,這對於A股市場來說是一個提醒,它提醒A股市場在支持新經濟公司上市的同時,也要防止進入誤區。
首先,要防止企業「蹭熱點」上市。當下,管理層高舉起支持新經濟的大旗,要為新經濟公司的上市創造條件。為此,不排除一些公司因此來蹭新經濟的熱點,以達到上市的目的。在這個問題上,富士康尚且不能脫俗,富士康在公司名稱中加上「工業互聯網」幾個字,或多或少也有「蹭熱點」之意。眾所周知,富士康是一家全球「代工」工廠,目前很難認為是一家「工業互聯網」企業。至少「工業互聯網」目前對富士康公司的貢獻很小。這就難怪證監會在反饋意見中要求富士康補充披露公司名稱含『工業互聯網』的原因、該等稱謂是否客觀準確且有充分依據。富士康尚且如此,其他公司「蹭熱點」就更加不可避免了。
其次,支持新經濟公司上市並不是乞求新經濟公司上市,不存在在法律之外降低上市門檻的問題,也不應為新經濟公司上市進行「特批」。基於對新經濟公司的支持,中國股市可以通過修法的手段,制訂出適合新經濟公司上市的法律條文,包括必要時通過授權的方式解決制度桎梏。但在沒有修法之前,還必須執行現行的法律法規。不能對新經濟公司的上市法外開恩。而且,儘可能不要對新經濟公司上市進行「特批」,畢竟「特批」是在製造股市裡的不公平,A股市場不能因為支持新經濟公司的上市而弄出一批「特權」公司出來。
此外,新經濟公司並非沒有成長性,也不是大公司的專利。富士康是一家巨無霸公司,2017年的營收超3500億元,凈利潤達到162.19億元。而該公司成立三年來的利潤率分別為5.26%、5.27%和4.48%,並沒有表現出足夠的盈利能力。因此,新經濟公司並不能以此來按圖索驥。若如此,A股市場就有可能錯失真正成長型的新經濟公司。實際上,就新經濟公司來說,更多屬於中小型公司,而不是富士康這種巨無霸公司,而且這些公司有著較好的獲利能力與成長性。